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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各金融机构假币收缴、鉴定行为,维护人民币正常流通秩序,由人行乌海市中心支行牵头组成检查组,于4月14日至25日对辖区金融机构假币收缴、鉴定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
为确保此次检查取得实效,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了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行长任组长,货币金银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金融机构会计出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领导小组,抽调各行的反假专职人员组成检查组,制定了详实的检查方案。
经查,在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工作中,各金融机构都能认真按照《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各金融网点办理假币收缴的临柜人员均有两人以上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发现假币能按规定由两人以上当面予以收缴,收缴过程符合规定程序。假币实物能按规定保管、登记,登记簿的数额与实物相符,收缴的假币能按季解缴当地人民银行。检查中未发现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没收的假币,未发现收缴、没收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也没有发现鉴定机构拒绝受理持有人、金融机构提出货币真伪鉴定申请的情况。
这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自查由各行组织,检查面达到100%。抽查由人民银行牵头,对全辖金融机构网点的检查面达到50%。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检查组责成被查单位限期整改。(张永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