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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永强被押入法庭

涉案人员

涉案人员

犯罪嫌疑人被从警车上押下来
西部网讯(通讯员刘文鼎 连玲 记者华林、杜鹏) 2008年4月22日上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在当地乃至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潼关县冯永强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该起案件涉及人数达27人,涉及罪名八项,犯罪事实达22起多,以冯永强为组织领导者的27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成员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共有十多家中省市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上百名群众进行了旁听。
冯永强,1968 年8月生,四川万源人,1993年5月,由四川万源来到陕西省潼关县矿区后,演绎了由打工仔到千万富翁,由退伍军人到犯罪嫌疑人、由犯罪嫌疑人到打黑英雄、再由打黑英雄到黑社会老大的传奇经历。1995年后,曾协助公安机关破获10多起刑事案件,成为打黑英雄。2003年因为有人举报涉枪犯罪、寻衅滋事、偷税等被刑拘 但是县检察院决定不予逮捕,后上级公安机关要求潼关县公安局纠错,冯永强被释放。2006年元月,北京人民大会堂“名人论坛”上,冯永强当选2005年度影响中国的10大人物第十名,而第一名是航天员聂海胜菲俊龙。
渭南市中院是在去年10月25-27号连续三天开庭公开审理此案的,据现在已经半年时间。检察机关长达24页的起诉书,指控该犯罪团伙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寻衅滋事等多项罪行。
《判决书》长达88页
今天上午,法庭宣读的长达88页的《判决书》指出,法院经审理查明,起初冯永强在潼关县以小工头的身份组织少量民工为他人从事采矿劳务。1996年元月,冯永强为牟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少缴或不缴税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5月,被告人冯永强由原籍来到渭南市潼关县矿区。起初该冯以小工头的身份组织少量民工为他人从事采矿劳务,1995年结识被告人别发民及熊友祥、熊民祥(均在逃),随后,冯永强一直跟随别、熊先后在1803坑口,鳖盖子沟6、8坑,东桐峪3公里马家坡坑口等多处从事矿石开采。后又通过别发民结识了潼关县社会福利厂厂长别耀民。1996年元月,冯永强为牟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少缴或不缴税款,提高自己的社会影响,投资与潼关县社会福利厂联合成立了“残疾人技能培训中心”。2001年3月26日冯永强与社会福利厂联合组建了采矿劳务队,挂靠在潼关县社会福利厂名下,并召募少量残疾人在劳务队务工。至此,一个完全属于冯永强私人拥有、成员混杂、分工明确、完全为冯永强黑社会性质组织谋取非法利益服务的劳务队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也为冯永强日后承揽采矿工程、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一个组织基础。
冯永强由起初的个人单干逐步发展到有组织、有机构和管理人员相对稳定的劳务采矿队,逐渐形成了以四川万源、重庆城口、陕西山阳等地为主的民工群,有的全家老少齐参与,有相当部分是举家长期跟随冯永强,有的是明明知道冯永强工队在矿区为抢夺矿产资源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仍然积极参与。冯永强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强化其犯罪组织的管理,在其劳务队订立了一些规矩,其内部分工明确,手下各坑口均设主管一名,由冯的心腹骨干担当,下设护矿队等,这些人对冯永强死心塌地、各司其职,为冯的矿石开采把好第一道关口。另外,冯还在矿场固定专职人员负责矿石的加工,并由自己的贴身司机赵宝民兼任后勤科长,负责所有坑口物资供应。冯永强对其封为坑口总管的李国华、唐昌平、罗天兴和主管后勤的赵宝民、护矿队队长王小双等人,明确要求他们对所管理的坑口要尽职尽责,对偷矿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