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5日,记者从正在通辽召开的全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内蒙古设区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3平方米、旗县(市)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在今年10月1日前,实现廉租住房保障“应保尽保”。旗县(市)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在2009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刘卓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内蒙古各地普遍把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步伐。全区城市低保家庭住房普查建档工作已经完成。今年,自治区各级财政预算都增加了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全区共安排资金8.9亿元,比去年增加了6亿多元。到今年6月底,全区累计向48056户提出申请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 廉租住房保障。其中,发放廉租补贴44051户,实物配租4005户,累计投入资金4.12亿元。(李玉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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