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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李国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的要求,我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于5月10日启动。该行动开展10多天来,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分赴鄂尔多斯市、通辽市、赤峰市进行专项督查,发现不少问题。
督查第一组对鄂尔多斯市、通辽市部分非煤矿山的矿井通风、安全出口、防火设施、档案管理等情况以及重点冶金企业进行了专项督查,查出各类事故隐患21条,及时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同时指导督促非煤矿山、冶金企业按照规范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预防各种应急突发事故方案。督查第二组对赤峰市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查出各类事故隐患约160条,现场责令6个煤矿停产、停工、整改。
从目前专项督查情况来看,我区一部分煤矿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高度不足,不同程度存在麻痹大意、侥幸心理等问题;各煤矿企业虽然出台了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但是未能认真执行;不少煤矿设备老化失修,甚至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部分煤矿采煤方法、支护方式、运输工具需要改进或者改造;整合技改煤矿工程进度缓慢,个别煤矿存在边技改边生产行为;部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有的煤矿虽然已经验收达标,但是存在反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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