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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药监局获悉,为确保奥运期间药品安全,我市日前出台《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从本月初开始全面检查经营、使用兴奋剂及含兴奋剂复方制剂的有关单位,以进一步规范兴奋剂生产经营市场秩序。今后,含兴奋剂类药品销售时,须加贴“运动员慎用”标识。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为重点品种,主要检查药品批发企业是否经批准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购进、验收、保管、入库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药品类兴奋剂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批发企业是否超范围经营、零售企业是否经营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方面。
治理行动将持续到9月20日结束,通过专项治理,最终实现“四无”目标,即“无非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无非法批发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无非法零售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无非法出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确保不出现药源性兴奋剂管理问题。
目前,市药监局已经统一印制了“运动员慎用”标识,并发放给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今后,含兴奋剂类药品必须在其外包装上张贴“运动员慎用”标识,方可销售和使用;若发现不按规定进行销售和使用的行为,将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市民若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兴奋剂及含兴奋剂复方制剂药品的线索,可通过举报电话(2889813、2889811)或登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wuhaifda.gov.cn/)进行投诉,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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