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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源风景小区业主 不交物业费不给新房钥匙合理吗
录入时间:06-10-17 15:07:43  来源:乌海日报打印本文】【关闭窗口
    王先生去年12月在海区新建的鸿源风景小区买了一套楼房,今年9月底是交房的日子。日前,当他去领房门钥匙时,却被进驻该小区的佳和物业公司告知:必须先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才能拿到房门钥匙。由于不知物业公司做法是否合法,王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咨询。

    王先生认为,房子是自己向房产公司买的,而不是向物业公司购买的,两家单位根本不是一回事,物业公司不能以钥匙作为筹码让他交物业管理费。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佳和物业公司的赵经理。赵经理表示,通过扣押钥匙的方式收取物业费的确不合适,但这也是物业公司的无奈之举。“物业费难收”是许多物业公司都面临的难题,为了保证业主不拖欠物业费,只好这么做。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内蒙古坤泰律师事务所的董少真律师。董律师认为,房屋交付是买方与开发商之间在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与日后买方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委托管理法律关系无关,物业公司无权扣押房屋钥匙。(甘德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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