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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8日报道了6岁男孩于广鑫遭遇车祸一事。于广鑫的家人日前给本报打来电话说,交警支队国道大队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三轮车司机给孩子送了4000元看病钱,但地质队幼儿园却对此事不闻不问。
记者在市人民医院骨科病房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于广鑫,看上去他精神了许多,但由于骨盆粉碎性骨折,大夫为他做了外部固定,大钢卡从于广鑫腹部一直穿到后腰下方,因此他下半身一动也不能动。
对于于广鑫遭遇的这起交通事故,交警支队国道大队作出如下事故认定:幼儿园校车驾驶人刘福民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监护人或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之规定,其违法过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农用三轮车驾驶人李成刚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以及“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之规定,其违法过错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因此,刘福民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李成刚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于广鑫无责任。
于广鑫的姑姑告诉记者,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下达近20天了,可幼儿园一直未给说法。虽然国道大队的民警曾找过幼儿园,幼儿园答应给孩子医药费,但幼儿园说要等到孩子的保险下来后再说。对此,她不理解,孩子的保险是家长为孩子交的,这与幼儿园有什么关系。更让她担心的是,本来就沉默寡言的于广鑫,自从出事后话更少了,只是偶而会问姑姑:“为什么这样对我,我这是怎么了,什么时候才能走呀。”每当此时,她便无言以对。
目前,于广鑫的姑姑已经通过律师提起诉讼,海勃湾区人民法院也已立案。“我现在只能通过法律手段为侄子讨回公道了。”于广鑫的姑姑无奈地说。
就此事,记者又联系了地质队幼儿园韩园长。她告诉记者,出事之后,她很内疚,也愿意承担责任,毕竟是幼儿园没有做到监护责任,但于广鑫家里也没有明确说这件事该怎么办。韩园长还说,近期他们会去医院找孩子家长,只要幼儿园能力范围内能承担的费用就承担,她不希望打官司,因为请律师的钱省下来可以给孩子看病。如果实在不行,幼儿园准备应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