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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维护采煤沉陷区居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安居乐业,乌达区早部署、早动员,不断加强住房销售环节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采煤沉陷区住房的销售工作。
乌达区认真总结以往住房销售工作的经验教训,并且借鉴其他地区的一些好做法,从每一个细微环节入手,全面加强对沉陷区住房销售的组织管理。乌达区成立了由代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住房销售领导小组,并从乌达矿业公司、各办事处、拆迁办、宣传部、监察、发改、 审计、司法等单位专门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初审组、复审组、销售组等多个销售工作小组,负责销售过程中的资料认定、政策宣传、审核监督等工作。
按照全市关于采煤沉陷区和棚户区居民搬迁安置的统一要求,乌达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乌达区采煤沉陷区受损户搬迁安置销售暂行办法》和《乌达区棚户区居民搬迁安置暂行办法》,对沉陷区和棚户区住房的销售对象及价格、销售程序、相关优惠政策、旧房拆迁及售后管理等内容,做了详细说明。乌达区还制定了沉陷区住房销售方案,明确具体的销售操作步骤,有力地确保了住房销售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
为有效预防在具体住房销售过程中不出现任何差错,乌达区重点加强了销售人员的培训工作。从5月8日开始,由乌达沉治办统一组织,并从各部门抽调销售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学习与培训。学习培训采取边学习、边讨论的方式,对市、区两级关于沉陷区、棚户区搬迁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进行深入系统的学习。在学习讨论过程中,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沉陷区、棚户区拆迁安置的各项政策法规,同时还提出了在具体销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一系列有待解决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法,为下一步销售工作顺利开展做好了充分准备。
从5月12日开始,乌达区全面展开采煤沉陷区住房销售的入户认定工作。相关人员将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采煤沉陷区范围内居住的3448户居民的住房资料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认定并核实完成。 (孟荣 萨日古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