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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兴军)“感谢党和政府多方面关注我们的生活,为我们发放低保金。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要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努力工作来改善自己的生活,回报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怀和帮助。”10月27日,在全市低保家庭取暖补贴发放仪式上,拿到取暖补贴的王振兴高兴地说。当天,我市共为29名低保家庭代表发放了取暖补贴卡。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侯凤岐,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志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雍炳炜,副市长甄晨岚,市政协副主席王利春出席发放仪式。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的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在财政支出方面用于给老百姓办实事,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的支出也逐年增加。今年,市政府又专题开会研究决定上调我市取暖补贴标准,明确了补贴发放的范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原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尚在享受遗属补助的遗属户;纳入财政拨款和社保局统筹管理的企业离退休干部;市社保局和自治区统筹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补贴范围中属于离异、丧偶均未再婚或配偶长期无固定职业及下岗、失业未重新就业的人员。具体补贴标准为:城乡低保家庭、离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遗属户补贴标准分别为650元、1100元、650元、740元,新增住宅取暖费按100%给予补贴;企业退休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40元,新增住宅取暖费按80%给予补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按照职工职务和级别以及应享受住房面积标准,取暖费补贴最高为890元,最低为380元;补贴范围中属于离异、丧偶均未再婚或配偶长期无固定职业及下岗、失业未重新就业的人员每人每年补贴380元,新增的住宅取暖费每人按80%予以补贴。
甄晨岚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取暖费补贴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分工,进一步为推进民生工作提供保障,真正把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民生决策转化为惠民的具体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