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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种违法违纪行为成重点举报内容
为鼓励、调动群众参与人口和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预防和惩治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我市日前出台了《乌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举报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群众可对以下13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不符合再生育条件怀孕的;非法为他人施行摘取宫内节育器、恢复生育等手术的;利用B超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取、收受贿赂,截留、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在生育审批、违法生育处理和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中弄虚作假,以及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人员发给再生育服务证的;不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或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中未使用财政局统一票据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及在办证过程中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接纳无婚育、无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从业、居住的;在落实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办法》规定,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属人口与计生部门未掌握的,查实一起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被举报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行为的人员中属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的,属人口和计生部门未掌握的,查实一起给予举报人1000元的奖励。 群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进行举报。人口和计生部门的举报电话是2026192和2025436;电子邮箱是jshwxjk@163.com。 裕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