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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丽梅)6月30日上午,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志民到滨河新区二期征地拆迁处现场办公,协调解决拆迁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对滨河新区二期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滨河办事处幸福南社区的房屋实施拆迁。幸福南社区是继长青综合楼后的又一个拆迁项目,其中一期共涉及拆迁住户136户,截至6月29日,已有29户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市政府规定的搬迁奖励期限为7月14日。
据市土地收储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这一区域内有部分违章建筑,有关部门正在督促住户自行拆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公告,幸福南社区一期拆迁工程范围内,凡是2005年11月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都是违章建筑。凡属违章建筑的,政府一律不予补偿。市政府决定,对于这些违章建筑,凡是7月11日以前自行拆除的,将按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超过这一期限仍不拆除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李志民指出,滨河新区二期征地拆迁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拆迁过程中既要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对无理取闹、漫天要价者依法予以惩处,以此来维护正常的拆迁市场秩序,确保拆迁工程顺利进行。
在即将拆除的长青综合楼前,李志民要求有关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工作,解决好现场的二次扬尘、交通堵塞等问题,同时要保证拆除工程范围内电力、通信线路的安全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