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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怀利的心中,“法律援助志愿者”是一个义务却光荣的名称,更是一项需要斗智、斗勇的工作。 2006年的一个寒冷冬日,王怀利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楼梯上碰到了两个衣衫褴褛的人,其中,男子的一条腿已被截肢,女子正艰难地搀扶着他往楼上走。
看着他们的窘境,王怀利就问:“你这是怎么回事?”听见王怀利的询问,女子悲伤地讲述了他们的遭遇。原来,这是一对夫妻,男子叫杨海平,二人来到乌达三矿的一个小煤窑打工。下井的第四天,煤窑塌陷,男子的腿被砸断,黑心的矿主把他们轰了出来,再也不管了。
王怀利深深地同情着二人的遭遇,决定帮助他们讨回公道。
取证,是办理案件很关键的环节。2007年正月初六这一天,王怀利拿着相机,特意约上了一个身强力壮的朋友,打了个出租车,来到男子出事的黑煤窑。一眼望去,这里没有任何安全保障措施。两个看场子的人看见王怀利二人,就上来搭话。“我们打算买点煤,先来看看。”王怀利按照自己设计好的对话,从这两个人的口中套出了矿主的名字。然后,他抓住朋友和二人谈话的机会,秘密地、迅速地拍下了煤窑井口等处的照片,随后,刻意地拎了点儿煤样儿走了。刚到出租车旁,二人就看见刚刚与他们对话的那两个人追了过来。他们赶紧上车,逃离了现场。
杨海平在黑煤窑打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接下来就是证明他曾经在这个黑煤窑打工时砸断了腿。按照王怀利的设计,杨海平来到雇主家索赔。在派出所的调解下,雇主写下了赔偿3万元的字条。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它证明了杨海平曾经在这里干活并受伤。
雇主是替幕后老板干活的人。经过几个回合,幕后老板终于出来协调此事。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王怀利把这个真正的老板告上了法庭。
有理没钱,找法律援助。在和一些受害人接触的过程中,王怀利发现就有一些人有理、没钱,更不知道什么是法律援助。所以,王怀利就在节假日,尤其是在春节前后到十八公里一带的工地去普法,帮助他们分析案例,给他们讲述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等常识,让更多的人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从2006年8月正式成为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到现在,王怀利正在或已经办理了19起案子。尽管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会有危险,会时常自掏腰包,但他还是深爱着这一工作,因为这一工作让那些遭受不公平待遇的人得到公正对待,而他自己也能从中获得巨大的精神鼓舞。 |